【天等县交警大队乱作为,无法无天!】本人吴兴,安徽省泾县人,手机号码15656348286。于2023年7月31日下午1点20分左右,在广西省崇左市天等县布解屯处骑摩托车与一辆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小汽车逆行超车,我正常行驶、车速正常。那边有个弯道,过弯后看见小汽车在我车道中间准备超车,我就紧急刹车避让,当时下雨摩托车滑倒了,我人也和摩托车一起滑倒。滑了一段距离后小汽车在我车道中间和我摩托车后轮相撞,致使摩托车损坏、人员受伤。发生事故后小汽车司机靠边停车看了下自己的车子就驾车逃逸,过了半个小时后小汽车司机又返回现在询问我的情况。我当时就打了报警电话。8月1日天等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农德伟出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汽车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我对这个事故认定很不满。小汽车司机逆行超车在我车道把我摩托车撞坏了,我是正常行驶凭什么要负次要责任。就因为我是外地人,小汽车是当地车牌,而且我是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对方还有逃逸行为,按照《道路交通法》肯定是小汽车司机负全责。天等县交警大队交警农德伟乱作为,希望有关部门对其严厉处分,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